2018-06-19 18:06:14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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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全区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垂直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不包括科级)干部中进行。选调名额共计20名,全部为全额事业岗位。
二、条件与资格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遵守纪律、坚持原则;
4、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6月25日前参加工作),且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进入干部队伍,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5、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回避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在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与步骤
此次选调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8个步骤。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持报名呈报材料(附后)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报名。介绍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内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在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按照选调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依次减少选调名额。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理论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和党纪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得分,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相加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6、考察
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的,不再递补。
7、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同意后,对拟选调对象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属实影响选调的,不予录用。
8、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区纪委监委会议讨论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报名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名呈报材料
1、《盐湖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复印件;
5、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7、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岗位聘用花名表复印件;
9、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
报名地址: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区委大楼四楼416房间)。
联系电话:0359-2022054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全区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垂直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不包括科级)干部中进行。选调名额共计20名,全部为全额事业岗位。
二、条件与资格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遵守纪律、坚持原则;
4、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6月25日前参加工作),且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进入干部队伍,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5、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回避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在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与步骤
此次选调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8个步骤。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持报名呈报材料(附后)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报名。介绍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内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在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按照选调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依次减少选调名额。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理论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和党纪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得分,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相加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6、考察
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的,不再递补。
7、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同意后,对拟选调对象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属实影响选调的,不予录用。
8、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区纪委监委会议讨论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报名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名呈报材料
1、《盐湖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复印件;
5、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7、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岗位聘用花名表复印件;
9、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
报名地址: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区委大楼四楼416房间)。
联系电话:0359-2022054
附:《盐湖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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