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 2017年购买服务方式使用幼儿教师考核方案
2017-08-17 09:05 山西人事考试网 http://sx.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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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4〕39号)和垣曲县人民政府
《购买服务方式使用260名幼儿教师方案》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考生有55名,为切实做好本次幼儿园教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经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幼儿教师领导组的同意,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次幼儿教师考核工作,共下设考核小组3个。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县实际,以科学的评价机制调动广大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三、考核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已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一直在岗的临时幼儿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15分)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顾全大局、团结同事,为人师表、关爱学生;(5分)
2、工作勤奋、教学严谨,服从组织安排,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旷缺课等现象;(5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教育教学及师德师风建设等各项工作。(5分)
(二)业务能力情况(15分)
1、上课:能胜任所带班级的教学工作;(5分)
2、撰写教案:能熟练撰写教案;(5分)
3、保教工作:组织活动有创新、有意义,积极开展各项课外活动等。(5分)
(三)学习、培训情况(15分)
1、按要求参加省、市、县、乡(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效果显著;(5分)
2、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每年主讲公开课2-4节以上,撰写2篇以上教学反思总结;(5分)
3、虚心好学,主动听课,每年听课达相关要求;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摘录教育、教学信息资料笔记。(5分)
(四)工作业绩情况(40分)
1、教学成果(以参加各项活动、课外活动取得的成效为依据);(20分)
2、教科研成果(以本人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为依据);(10分)
3、受表彰奖励情况(以本人所提供的荣誉证或表彰文件为依据)。(10分)
(五)廉政建设情况(15分)
1、有无滥收费、有偿家教等;(10分)
2、有无收受幼儿家长礼品、吃请等。(5分)
五、考核时间、程序及办法
(一)考核时间
8月16日-8月17日
(二)考核程序
1、各幼儿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写出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认真自评。
2、由学校、幼教股认真逐项打分,确定考核等级,并填写审核意见。
3、考核小组按考核内容形成最终考核意见。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百分制,总分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凡查实属以下六类对象的,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等违反师德行为的;
(2)在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累计旷工20天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造成对学校、教育系统不良影响的;
(4)任教期间,不关心幼儿,体罚、打骂幼儿的;
(5)任教期间,受到家长上访反应,性质恶劣的;
(6)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4、考核不合格人员直接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幼儿教师领导组
2017年8月16日
(编辑: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