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运城人事考试网 > 医疗招聘 > 备考资料 > 2019年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汇总(29):医疗机构名称

2019年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汇总(29):医疗机构名称命名规则

2019-09-09 09:20:42 公务员考试网 //yuncheng.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运城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19年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汇总(29):医疗机构名称命名规则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运城培训咨询电话:0359-6361781 2625261

  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是医疗招聘考试中常考的一个模块,但是很多考生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华图教育特别为大家整理了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点,每日为大家更新。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就是医疗机构名称命名规则。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以前条第二款所列的名称为限;

  (二)前条第三款所列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称必须名符其实;

  (四)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

  (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臵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六)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臵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臵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三)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四)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五)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六)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得使用的名称

(编辑:佚名)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各地联系方式 华图就在你身边

山西华图11地市40余家学习中心
  • 山西华图
  • 太原华图
  • 大同华图
  • 临汾华图
  • 长治华图
  • 忻州华图
  • 吕梁华图
  • 阳泉华图
  • 运城华图
  • 晋城华图
  • 晋中华图
  • 朔州华图